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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装、移机费

1、 手续费: 普通电话每号 10元
说明: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装机,移机(如同区、异区、宅内、宅外等迁移)的收费。
2、 转、移机工料费
说明:
1)、暂拆复装指支付停机保号费的用户,要求复装。
2)、用户要求安装或迁移电话(包栝复用设备)不论工程繁简,用户建筑物内有无暗线设备,均按规定收取装、移机手续费和工料费.
3)、本市社会福利机构装、移机工料费按住宅电话标准收费

3.变更手续费

说明:
1)、注销手续费指由于用户原因而取消已办或已申请的各项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2)、违章修复费指用户擅自装、移、改装电话,擅自加装用户终端及附件,造成电话故障,由中国网通上海市分公司修复所收取的费用。
二、 月租费
说明:1)、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电话月租费按住宅电话月租费标准收取
2)、对用户在一定时限内申请暂停接受服务并且要求保留电话号码的,须收取停机保号费,每月5元,收费单位为3个月,每收费单位15元,不足3个月按一个收费单位计收。收取停机保号费后,在停机保号期间,不再收取月租费。用户停机保号当月的月租费收取同申请拆机业务时对月租费的收取办法。用户复机当月的月租费收取同申请装机业务时对月租费的收取办法。用户在停机保号期间,附加在该用户电话上的附加业务,如:来电显示、程控新功能(服务项目),不再收取费用。用户要求拆除保留号线的,不再退回已收取的停机保号费。
3)、住宅电话享受营业区内免费通话金额每月每号线6元。
三、 通话费
说明:1)、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电话营业区内、区间通话费按住宅电话通话费标准收取
四、 电话附加业务
说明:
1)、热线服务、转移呼叫、遇忙回叫、缩位拨号、呼叫等待免收开户费和月租费
2)、“改号通知”服务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属网通公司原因变更用户电话号码,免收“用户改号”通知服务费。
3)、反线功能收费限于市物价局计价费(1998)第131号文件所指的用户